物品規則
出自艾格之夢
物品發放及使用
- 以下提及的物品包括普通物品及魔法物品,自創物品未通過審核即是未審核物品。
- DM可以在開團前拒絕玩家攜帶部分物品進場,以維持強度平衡、避免劇本崩潰等。
冠名道具
- 在物品名前面加上發放DM名字(例如小控的漂浮光球、廚月的殺豬刀)的物品即是冠名物品,方便其他DM查詢。
- 此類物品不可交易、不可交換、可以丟棄。
- 為了避免未審核的物品在玩家間流通,DM發放的未審核物品一律需要冠名,其餘物品若有需要,發放的DM可自由選擇是否要冠名。
- 只要發放前審核通過該物品,發放時便不需要冠名,但一旦發放後,即使再把該物品拿去審核,過去已冠名的物品仍會保持冠名。
魔法物品使用等級
PC必須達到該等級才可以使用該稀有度的物品,但冠名物品及魔藥(藥水、魔法油等)則不在此限。
DM不可發放超過PC使用等級的魔法物品,包括魔藥。(積藏寶藏並不在此限制內)
玩家和DM可以自由發揮,解釋為何角色無法使用該魔法物品。
| 魔法物品使用等級 | |||||
|---|---|---|---|---|---|
| 稀有度 | 角色等級 | ||||
| 非常見 | 1-4 | ||||
| 珍稀 | 5-10 | ||||
| 非常珍稀 | 11-16 | ||||
| 傳說 | 17+ | ||||
劇情用物品
有時DM僅為了劇情而發放物品給NPC或PC暫時使用,而不是跑團的獎勵,這些物品即是劇情用物品。
劇情用物品不須要冠名,也不受使用等級限制,可以讓角色自由使用。
DM可以參考以下方式處理劇情用物品:
- 原本因使用等級而無法使用的某個物品,在劇中因特殊原因可以暫時使用。
- 事先告知玩家這東西帶不走,不能延續到其他團使用。
- 告知玩家你在結局前必須處理這些道具,並一起想一個方法處理掉它們。
- 自己預設一個解決魔法物品的方法,並且強硬的在結團前回收,或令該物品主動或被動損毀、失去魔法效果。
無論如何,只要PC最終離開劇本後,不會帶走超過使用等級的魔法物品,或者通過交易該物品獲得數據收益即可(劇本或任務報酬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