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規則

出自艾格之夢

物品交易

  • 魔藥、彈藥、毒藥、卷軸,以及「使用次數或充能有限,且用完會立即消失、損毀或變成非魔法的魔法物品」在艾格規則下統稱為消耗品,用來處理關於物品交易的規則。
  • 卷軸及其他魔法消耗品不使用魔法物品價格表,而是以獨立的價格表買賣。
  • 消耗品和用休整期製作的物品能以原價賣出,除此之外的物品販賣價格預設為半價。
  • 戲法至五環的法術卷軸,以及部分魔法藥水可以直接購買(見下表)。
  • 你也可以與其他PC私下交易(包括你自己的角色),或進入魔法物品市場公開交易。
購買魔法物品表
檢定值 結果
1-5 骰6次魔法物品表A 常見
6-10 骰4次魔法物品表B 非常見
11-15 骰4次魔法物品表F
16-20 骰4次魔法物品表C 珍稀
21-25 骰4次魔法物品表G
26-30 骰4次魔法物品表D 非常珍稀
31-35 骰4次魔法物品表H
36-40 骰4次魔法物品表E 傳說
41+ 骰4次魔法物品表I
魔法物品價格表
稀有度 要價(GP)
普通 100
非普通 400
珍稀 4,000
非常珍稀 40,000
傳說 200,000
魔法消耗品價格表
稀有度 要價(GP)
普通 50
非普通 200
珍稀 1,000
非常珍稀 5,000
傳說 30,000
可直購藥水表
魔法藥水 要價(GP)
治療藥水 50
攀爬藥水 50
化獸為友藥水 200
良效治療藥水 200
水下呼吸藥水 200
強效治療藥水 1000
魔法卷軸價格表
魔法卷軸 要價(GP)
戲法 25
一環 75
二環 150
三環 300
四環 500
五環 1,000
六環 2,000
七環 5,000
八環 10,000
九環 30,000

物品發放及使用

  • 以下提及的物品包括普通物品及魔法物品,自創物品未通過審核即是未審核物品。
  • DM可以在開團前拒絕玩家攜帶部分物品進場,以維持強度平衡、避免劇本崩潰等。

冠名物品

  • 為了避免未審核的物品在玩家間流通,DM發放的未審核物品一律需要在物品名前面加上發放DM名(例如小控的漂浮光球、廚月的殺豬刀),其餘物品若有需要,發放的DM可自由選擇是否要冠名。
  • 在物品名前面加上DM名的物品即是冠名物品。此類物品不可交易不可交換可以丟棄
  • 只要發放前審核通過該物品,發放時便不需要冠名,但一旦發放後,即使再把該物品拿去審核,過去已冠名的物品仍會保持冠名。

魔法物品使用等級

 PC必須達到該等級才可以使用該稀有度的物品,但冠名物品及魔藥(藥水、魔法油等)則不在此限。
 DM不可發放超過PC使用等級的魔法物品,包括魔藥。(積藏寶藏並不在此限制內)
 玩家和DM可以自由發揮,解釋為何角色無法使用該魔法物品。

魔法物品使用等級
稀有度 角色等級
非常見 1-4
珍稀 5-10
非常珍稀 11-16
傳說 17+

劇情用物品

 有時DM僅為了劇情而發放物品給NPC或PC暫時使用,而不是跑團的獎勵,這些物品即是劇情用物品。
 劇情用物品不須要冠名,也不受使用等級限制,可以讓角色自由使用。
 DM可以參考以下方式處理劇情用物品:

  1. 原本因使用等級而無法使用的某個物品,在劇中因特殊原因可以暫時使用。
  2. 事先告知玩家這東西帶不走,不能延續到其他團使用。
  3. 告知玩家你在結局前必須處理這些道具,並一起想一個方法處理掉它們。
  4. 自己預設一個解決魔法物品的方法,並且強硬的在結團前回收,或令該物品主動或被動損毀、失去魔法效果。

 無論如何,只要PC最終離開劇本後,不會帶走超過使用等級的魔法物品,或者通過交易該物品獲得數據收益即可(劇本或任務報酬不算)。

其他物品規則連結

艾格之夢魔法物品表
艾格之夢擴充-魔法物品